故意犯罪。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,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!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「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」;又說:「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」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,真是可怕的!(希伯來書 10:26-31) 我們之所以是罪人,不是因為我們犯罪才成為罪人,而是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罪人,所以才犯罪。因此,上帝賜下誡命,包括為以色列人所犯的無意之罪設立贖罪祭,記載於利未記第4章與第5章。然而,經文中並未提到故意犯的罪。所以,若是故意犯罪,就沒有任何祭物可以為之贖罪。因此,那樣的罪是不可赦免的。那麼,我們如何判斷並避免故意的罪呢? 希伯來文中「罪」的字是 cheit,字面意思是「未中目標」。這源自一個射箭的術語,表示射偏了靶心。聖經描述我們使命的目標如下: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;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,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。(提摩太前書 1:5) 因此,如果我們嘗試瞄準目標卻失準,那是無意的罪;但如果我們刻意離開目標,去瞄準別的方向,那就是故意的罪。差別在於我們的心、良心與信心。若我們有清潔的心、無虧的良心與無偽的信心,就能避免故意的罪。 那麼,我們如何擁有這三者呢?它們都從基督而來,如下所說。要有清潔的心,我們需要行在光中並披戴基督,如聖經所說: 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。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。不可荒宴醉酒;不可好色邪蕩;不可爭競嫉妒。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(羅馬書 13:12-14) 要有無虧的良心,我們需要聖靈——基督所差來的保惠師引導我們,如下所說: 然而,我將真情告訴你們,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;我若不去,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;我若去,就差他來。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;為義,是因我往父那裏去,你們就不再見我;為審判,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。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;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他要榮耀我,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。凡父所有的,都是我的;所以我說,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。」(約翰福音 16:7-15) 當我們被真理的聖靈光照後,就會有無虧的良心。要有無偽的信心,我們需要上帝的話語,如下所說: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,因為以賽亞說:「主啊,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?」可見,信道是從聽道來的,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。但我說,人沒有聽見嗎?誠然聽見了。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;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。(羅馬書 10:16-18) 上帝藉著信心把我們帶到基督裡;然而,上帝的話語會使我們進入無偽的信心。我們越活在話語中,就越能達到真實的信心。清潔的心、無虧的良心與無偽的信心,都是一生的追求,它們的目標就是愛。若我們有愛,就不容易犯罪,無論是無意的或故意的,因為我們不願破壞與三位一體——父、子、聖靈之間愛的關係。不僅能避免對審判可怕的期待,更因為我們愛上帝,聖靈還會向我們啟示上帝深奧的事,如下所說: 如經上所記: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,因為聖靈參透萬事,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。(哥林多前書 2:9-10) 這是我們憑自己的肉體,或憑善惡知識都無法達到或想像的事。就如上帝所說: 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。(撒迦利亞書 4:6) 以馬內利。